判决书下来某某不收回家看病可以吗
针对“看守所是否可因疾病不收押”的直接回复,需结合具体法律依据分析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》(1990年施行)第十条规定,看守所收押人犯需进行健康检查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:(一)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;(二)患有其他严重疾病,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,但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;(三)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。
问题中“判决书下来看守所不收”的情形,需适用该条款:若当事人经有资质医疗机构检查,确诊患有上述条款中的严重疾病(如严重心脏病伴心功能衰竭、晚期癌症等),且非罪大恶极,看守所不予收押合法,可回家看病;若疾病未达到“羁押中可能生命危险/生活不能自理”程度,或属于罪大恶极情形,看守所仍需收押,不可直接回家看病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判决书下来后看守所不收的情况中,可能存在以下法律风险点。
1. 收押条件变化后的追责风险:例如,当事人因严重糖尿病伴酮症酸中毒被看守所不收押,回家看病后未遵医嘱治疗,血糖控制稳定、符合收押条件,却未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,仍继续在家,可能被认定为“拒不配合执行”,面临警告、罚款甚至加刑(如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)。
2. 不予收押决定的程序违法风险:例如,看守所未对当事人进行正式健康检查,仅以“目测身体不适”为由不予收押,后续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,法院可能因看守所程序违法,要求重新收押,导致当事人突然被羁押,影响家庭生活及治疗安排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关于判决书下来后看守所不收,是否可以回家看病的问题,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。
看守所是否允许回家看病,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定的不予收押情形。
1. 若存在《看守所条例》第十条规定的严重疾病(如精神病、急性传染病,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导致羁押中生命危险/生活不能自理且非罪大恶极),看守所经健康检查后可不予收押,此时可依法申请回家看病。
2. 若仅为普通疾病,不符合法定不予收押条件,看守所仍需执行收押,无法直接回家看病,需在看守所内接受必要医疗。
3. 若属于怀孕或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,看守所依法不予收押,可回家休养(含看病)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判决书下来后看守所不收的处理中,存在以下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。
1. 罪大恶极的严重疾病患者:根据《看守所条例》第十条第二款,若当事人所犯罪行属于“罪大恶极”(如故意杀人、抢劫致人死亡等),即使患有严重疾病,只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,看守所仍需收押,不可回家看病,需在看守所内安排医疗。
2. 病情临时恶化的在押人员:若当事人已被看守所收押,在羁押期间病情突然恶化(如突发脑溢血),符合“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”的条件,看守所需暂停羁押,将其送医治疗,待病情稳定后重新评估收押条件,此时可能允许暂时回家继续治疗。
3. 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:若当事人为未成年人,且患有严重疾病,看守所需优先适用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在不予收押的同时,需通知其监护人负责医疗事宜,不可仅“放任回家”而无人监管,否则可能影响后续案件的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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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》(1990年施行)第十条规定,看守所收押人犯需进行健康检查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:(一)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;(二)患有其他严重疾病,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,但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;(三)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。
问题中“判决书下来看守所不收”的情形,需适用该条款:若当事人经有资质医疗机构检查,确诊患有上述条款中的严重疾病(如严重心脏病伴心功能衰竭、晚期癌症等),且非罪大恶极,看守所不予收押合法,可回家看病;若疾病未达到“羁押中可能生命危险/生活不能自理”程度,或属于罪大恶极情形,看守所仍需收押,不可直接回家看病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判决书下来后看守所不收的情况中,可能存在以下法律风险点。
1. 收押条件变化后的追责风险:例如,当事人因严重糖尿病伴酮症酸中毒被看守所不收押,回家看病后未遵医嘱治疗,血糖控制稳定、符合收押条件,却未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,仍继续在家,可能被认定为“拒不配合执行”,面临警告、罚款甚至加刑(如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)。
2. 不予收押决定的程序违法风险:例如,看守所未对当事人进行正式健康检查,仅以“目测身体不适”为由不予收押,后续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,法院可能因看守所程序违法,要求重新收押,导致当事人突然被羁押,影响家庭生活及治疗安排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关于判决书下来后看守所不收,是否可以回家看病的问题,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。
看守所是否允许回家看病,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定的不予收押情形。
1. 若存在《看守所条例》第十条规定的严重疾病(如精神病、急性传染病,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导致羁押中生命危险/生活不能自理且非罪大恶极),看守所经健康检查后可不予收押,此时可依法申请回家看病。
2. 若仅为普通疾病,不符合法定不予收押条件,看守所仍需执行收押,无法直接回家看病,需在看守所内接受必要医疗。
3. 若属于怀孕或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,看守所依法不予收押,可回家休养(含看病)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判决书下来后看守所不收的处理中,存在以下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。
1. 罪大恶极的严重疾病患者:根据《看守所条例》第十条第二款,若当事人所犯罪行属于“罪大恶极”(如故意杀人、抢劫致人死亡等),即使患有严重疾病,只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,看守所仍需收押,不可回家看病,需在看守所内安排医疗。
2. 病情临时恶化的在押人员:若当事人已被看守所收押,在羁押期间病情突然恶化(如突发脑溢血),符合“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”的条件,看守所需暂停羁押,将其送医治疗,待病情稳定后重新评估收押条件,此时可能允许暂时回家继续治疗。
3. 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:若当事人为未成年人,且患有严重疾病,看守所需优先适用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在不予收押的同时,需通知其监护人负责医疗事宜,不可仅“放任回家”而无人监管,否则可能影响后续案件的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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